全院教职工:
根据国家最新的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》(人社部发〔2023〕6号),以及学校下发的《关于做好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,现将学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。学院在编教职工,包括人事关系在学院的博士后。学院管理的非编教职工年度考核按照学校有关工作通知执行。
二、考核内容。重点考核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表现、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,结合平时考核记录,确定相应考核结果。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。中层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。
各系、所、中心和办公室考核优秀比例按不超过20%控制,其中组织部考核的中层领导干部不计入各单位基数,优秀者不占用单位比例。具体指标见附件。
三、考核安排
(一)2024年1月12日前,各系、所、中心和办公室组织教职工年度考核,确定并上报考核结果建议名单,考核可通过述职、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。
(二)2024年1月15日学院召开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考核优秀推荐名单并公示。
(三)2024年2月29日前,教职工提交考核登记表。通过《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-首页人力资源管理系统》中“年度考核”模块填报提交《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》。不具备通过系统填报条件的教职工和人事关系在学校的博士后,自行填写电子表格并提交所在单位。
(四)2024年3月15日前,学院向学校报送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。学院各系(所)联系领导要分头参加各系(所)年度考核会议,督促各系(所)严格执行考核要求。
(二)强化责任。各系(所)应结合教职工的日常管理,做好平时考勤考核情况的运用。
(三)强化师德师风考核。将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考核作为年度考核首要内容。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,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。
联系人:杨清,68772279,地点:三教3209房间
附件:1.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-首页2023年教职工考核优秀指标分配方案
2.学校《关于做好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
3.学校《关于做好2023年合同聘用制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
4. 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-首页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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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