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、刻苦钻研、开拓创新、全面发展,学校决定开展2021-2022学年度优秀研究生、优秀研究生标兵的评选工作。
一、评选对象:
二年级及以上,在籍(不含休学及保留学籍等)全日制(全脱产学习)硕士、博士研究生。
二、评选名额:
优秀研究生名额不超过参评基数的20%,其中优秀研究生标兵1名。
三、评选条件:
(一)优秀研究生:
1.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;
2. 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3. 学习刻苦,具备较强的学术科研及创新能力,2021-2022学年度所修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;
4. 身心健康,积极参加校园文化、体育、学术科技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等活动,努力促进自身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;
5. 热爱劳动,具备勤俭、奋斗、创新、奉献的劳动精神和良好的劳动习惯。
(二)优秀研究生标兵:
优秀研究生标兵应综合素质突出,在满足优秀研究生基本条件的前提下,还应符合以下任意条件之一:
1.2021-2022学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;
2. 2020-2021学年度获得学术创新奖一等及以上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优秀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中的任意一项;
3. 创新实践能力突出,在研究生科技创新、实践公益、志愿服务活动或比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;
四、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:
(一)评选流程
1. 个人自评:有意向申报的研究生,在“智慧研工”系统的“个人荣誉称号申请”服务中进行申报,提交后在“评奖评优申请结果查询”中,点击“申请表导出”,下载打印《优秀研究生(标兵)申请表》,经导师签字同意后,随相关证明材料提交(成绩单和申请表)上交年级负责人。
2. 学院审核:学院对申报优秀研究生的材料进行审核,按照2021-2022学年度学业奖学金排名确定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名单,根据初评情况在“智慧研工”系统中的“荣誉称号审核”服务中审批确定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。
3. 公示:学院对获评2021-2022学年度优秀研究生、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在学院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(二)时间安排
1. 2022年11月23日前,研究生本人在“智慧研工”系统中“个人荣誉称号申请”服务中进行申报,提交后在“评奖评优申请结果查询”中,点击“申请表导出”,下载打印《优秀研究生(标兵)申请表》,请有意申请的同学,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表(纸质版)和成绩单(纸质版,加盖研究生院公章)交到学工办3218A,联系电话(027-68772889),电子版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发到邮箱1320297983@qq.com。
2. 2022年11月24日-30日,学院对参评结果进行公示。公示期结束后,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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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1月21日